沈陽腳手架租賃工程的架體與建筑物拉結應符合下列規定
連墻件宜靠近主節點設置,偏離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于300mm,當大于300mm時,應有加強措施。當連墻件位于立桿步距的1/2附近時,須予以調整。連墻件應從底層第一步縱向水平桿處開始設置,當該處設置有困難時,應采用其他可靠固定措施。連墻件宜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連墻件應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連接。連墻桿宜水平設置,當不能水平設置時,與腳手架連接的一端應向下斜連接,不應采用向上斜連接。連墻件間距應符合專項施工方案的要求,水平方向不應大于3跨,垂直方向不應大于3步,也不應大于4米(架體高度在50m以上時不應大于2步)。連墻件在建筑物轉角1m以內和頂部800mm以內應加密。一字型、開口型腳手架的兩端必須設置連墻件,連墻件的垂直間距不應大于建筑物的層高,并不應大于4m或2步;腳手架應配合施工進度搭設,一次搭設高度不應超過相鄰連墻件以上兩步。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拆除連墻件。連墻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墻件整層或數層拆除后再拆腳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應大于兩步,如高差大于兩步,應增設連墻件加固。因施工需要需拆除原連墻件時,應采取可靠、有效的臨時拉結措施,以確保外架安全可靠。架體高度超過40m且有風渦流作用時,應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連墻措施。

沈陽腳手架出租工程的架體內封閉應符合下列規定:
(1)腳手架內立桿距墻體凈距一般不應大于200mm。當不能滿足要求時,應鋪設站人片。站人片設置平整牢固。
(2)腳手架在施工層及以下每隔3步與建筑物之間應進行水平封閉隔離,首層及頂層應設置水平封閉隔離。
(3)外腳手架宜設置上下走人斜道。斜道應符合下列規定:斜道附著搭設在腳手架的外側,不得懸挑。斜道的設置應為來回上折形,坡度不應大于1∶3,寬度不應小于1m,轉角處平臺面積不宜小于3m2。斜道立桿應單獨設置,不得借用腳手架立桿,并應在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每隔一步或一個縱距設一連接。斜道兩側及轉角平臺外圍均應設180mm擋腳板(桿),在高0.6m與1.2m處各設一道同材質的防護欄桿,并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網封閉。斜道側面及平臺外側應設置剪刀撐。斜道腳手片應采用橫鋪,每隔300mm設一防滑條。防滑條宜采用20×40mm方木,并多道鉛絲綁扎牢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