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沈陽腳手架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作業。
三、架子工必須經過體檢,凡患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暈高癥或高度近視以及不適合于登高作業的不得從事高空架設工作。
四、班組(隊)接受任務后,必須組織全體人員認真學習領會腳手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研討搭設方法,分工明確,并派1名技術好、有經驗的人員負責搭設技術指導和監護。
五、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和高溫、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高處露天作業。風、雨、雪過后要進行檢查,發現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時修復,哈爾濱腳手架租賃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各種非標準的腳手架,跨度過大、負載超重等特殊架子或其他新型腳手架,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批準的意見進行作業。
七、沈陽腳手架要結合工程進度搭設,搭設未完的腳手架,在離開崗位時不得留有未固定構件和不安全隱患,確定架子穩定。
八、在帶電設備附近搭、拆腳手架時,宜停電作業,在外電架空線路附近作業時,腳手架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緣之間的最小安全距離1KV以下的水平距離為4m,垂直距離為6m,1-10KV的水平距離為6m,垂直距離為6m,35-110KV的水平距離為8m,垂直距離7-8m。
九、沈陽腳手架搭設到高于在建建筑物頂部時,里排立桿要低于沿口40-50mm,外排立桿高出沿口1-1.5m,搭設兩道護身欄,并掛密目安全網。
十、沈陽腳手架搭設、拆除、維修必須由架子工負責,非架子工不得從事腳手架操作。






